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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契税简介

发表于2015-04-13

  契税是以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发表于2015-04-13

发表于2015-04-13

各地区的契税政策不一样,而且新房和二手房的契税算法也不同。

发表于2015-04-13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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